沈阳市2025年高考体检指南及无纸化体检考生须知
高考体检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考体检结论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特制作此专题,供各位考生参考。
(二)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器官检查等。
(七)肝功能包括转氨酶(ALT)的测定。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检测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1.考生在接到毕业学校(或报名点)通知后,使用手机微信扫描毕业学校(报名点)下发的二维码,登录考生体检公众服务平台,点击【体检结果】模块,进入体检结果确认页面。
2.【体检结果】模块页面下方“受限结论”处内容,为汇总考生高考各项体检结论后,具体体检合格情况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情况。
(二)报名点打印的《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确认表》可查看体检结果。
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点打印的《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确认表》了解自己的体检结论。在《体检确认表》中,最下部分“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栏内容为考生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分为三类:
另外,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司法警官学院、飞行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体育类专业等招生还会对体格检查提出其他要求。考生报考时,还须查看有关标准或院校当年招生章程。
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有“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的专业”两种提法,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重点参考。
“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指考生填报了该专业志愿,即使成绩再高也不会被录取。
“不宜就读的专业”则指考生如果报考了不宜就读的专业,学校不得以身体情况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但是考生就读此类专业后,可能会在就业等阶段受到一定限制,需要考生慎重填报。
在报考志愿时,考生除根据个人体检结果对照《指导意见》相关条款的限报专业外,还须关注所报高校当年《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避开限报专业。
高考体检已经取消了乙肝项目检测,并取消了高校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相关专业限制。
根据《指导意见》中相关要求,摘要如下供参考:“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沈阳市2025年高考体检工作定于3月下旬至4月27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以报名所在区县通知为准)。所有报名参加沈阳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各区、县(市)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报名点体检,请考生及家长与毕业学校(报名点)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到指定医院(或地点)参加高考体检。
我市今年全面采用无纸化体检工作模式。请各位考生在高考体检时注意以下事项:
1.完成既往病史填报。要按照毕业学校(报名点)统一安排,使用手机微信扫描毕业学校(报名点)下发的二维码,登录考生体检公众服务平台,点击【既往病史】模块,进入页面完成既往病史填报。残疾考生还需如实填报残疾证号码等有关信息,并上传残疾证个人信息页照片。
2.注意饮食。体检前几天,要避免吃太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喝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害的药物。
3.注意休息。体检前一周要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因为睡眠不足影响体检结果,尤其是血压测量结果。
5.按规定参加体检。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单位相应材料。考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高考体检、高考体检项目不完整、未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既往病史等情形造成的相关面试或高考体检不合格、录取阶段被退档、新生入学复查阶段被取消入学资格等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服从管理。要在体检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体检场所,在指定的地点安静休息,等候受检;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纪律;穿着宽松的衣服,以便穿脱。
3.禁止事项。不得在体检场所打闹、喧哗,乱扔杂物;不要佩戴金属饰品、挂件等;不要携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不能穿高跟鞋;禁止配戴隐形眼镜;考生进行眼科检测时,严禁背诵视力表和色觉检查图。不得使用手机、智能手表等智能设备对体检现场进行拍摄并在社交媒体擅自发布。
4.抽血事项。抽血检查时考生应空腹,抽血后拇指按压针眼处,不要揉擦;不要用抽血的上肢测量血压。
5.按流程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检查。要与体检医生认真配合,如实回答医生提出的问题,并按体检项目要求接受检查。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正在服药治疗的考生要主动向医生说明情况,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考生如戴有助听器,需向医生说明情况。
6.注意了解各单项体检情况。若发现与身体状况不一致的,须及时向医生提出并核准。特别是,考生若对视力、校正度数、有无色盲、色弱、血压、身高、体重以及听力情况等结论有疑义,须现场提出申请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上述项目复检。
7.确认提交体检结果。当天《考生体格检查引导单》中所列项目全部检查完毕后,考生须到体检医院指定场所,使用专用PAD,刷本人身份证后,查看核对本人各体检项目结果有无错项、漏项,以及是否存在疑义等情况。考生确认无误后,在专用PAD上提交本人体检结果。
1.电子签名确认。要按照毕业学校(或报名点)通知,使用手机微信扫描毕业学校(报名点)下发的二维码,登录考生体检公众服务平台,点击【体检结果】模块,进入体检结果确认页面,查阅本人高考体检结果及高考专业受限情况。若确认无误,在考生体检公众服务平成电子签名(一字一签)。
2.申请复检。考生若对本人高考体检结果有异议,须在5月10日前,使用手机微信扫描毕业学校(报名点)下发的二维码,登录考生体检公众服务平台,点击【申请复检】模块,按要求填报《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复检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复检,逾期未参加复检的考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手写签字确认。要按照毕业学校(或报名点)统一安排,在使用辽宁省2025年高考体检专用纸张打印的《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确认表》上,完成手写签字确认。



